工作职责: 瑞昌市劳动就业服务局
内设机构: 办公室、失业保险科、培训科、劳动力市场管理科
职责 瑞昌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九九0年五月正式成立,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(参照公务员管理),主要职能:失业保险、就业指导、职业介绍、职业培训、劳动力市场管理、再就业工程等。2006年成立的瑞昌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与就业局合署办公。 1、负责失业保险工作。拟订失业保险工作规划, 负责失业职工的登记管理;管理和发放失业保险基金及失业金;对失业职工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,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。 2、负责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。对劳动者的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进行登记;向求职者提供职业需求信息,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、推荐求职者;对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指导和咨询等。 3、负责职工上岗前培训;下岗和失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;企业富余职工的转岗培训及其他短期培训。 4、负责督导下岗失业职工优惠政策的落实。 5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前期考察、认定、发放和管理等。
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: 办公室 电话:0792-42226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