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,组织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信息化工作的其他职能。
(二)瑞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统一组织、协调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,组织修订专项应急预案,掌握和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态势,负责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事项。
三、主要职责
(一)负责办理中央、国务院及其各部门,省委、省政府及其各部门,九江市委、市政府及其各部门,市四套班子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、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林场、农场、街道办事处等各类来文来电的处理工作,并做好领导批示件、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工作。
(二)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的草拟、审核和制发工作,以及印信管理、文书档案、新闻宣传、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。
(三)负责指导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林场、农场、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系列委、办、局的文秘工作。
(四)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、常务会议、市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,以及市政府领导其他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。
(五)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。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,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。
(六)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,组织调查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重点、热点问题,及时掌握和综合重要情况,收集、筛选、传递和处理各种信息,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。
(七)负责瑞昌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,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,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,组织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信息化工作的其他职能。
(八)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,组织修订专项应急预案,掌握和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态势,负责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事项。
(九)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、单位和乡(镇)人民政府、林场、农场、街道办事处对上级文件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。
(十)保持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市政协办公室、群团组织和驻市单位的联系,布置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。
(十一)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,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和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林场、农场、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工作,对有争议的问题,提出处理意见,报市政府领导审定。
(十二)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负责调处本市内权属纠纷和县际间纠纷的协调工作。
(十三)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、行政复议、应诉等有关法制方面的协调和宣传工作。
(十四)负责办公室机关综合治理、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,做好政治思想工作。
(十五)协助市政府制定年度目标管理实施方案,加强目标运行督导管理,组织年终考核验收工作。
(十六)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,拟订本市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(十七)负责瑞昌市地方志编纂工作。
(十八)负责管理机关事务工作,为市政府领导提供优质服务。
(十九)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8个:秘书科、工交科、农经科、商金科、行政科、市政府督查室(副科级)、市政府经济研究室(副科级)、市政府考评办公室(正科级)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(正科级)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,挂靠市政府办公室。
2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(正科级)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。
3、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。
六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31人,工勤编13名。领导职数:办公室主任1名,副主任5名(其中3名副主任分别兼考评办主任、人防办主任、法制办主任),考评办副主任1名,人防办副主任1名,经济研究室主任1名,督查室主任1名。